[摘要] 我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创新举措实行以来,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带来了巨大变化,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。日前,宁海36条经验被写入省委全会决定。
我县村级权力清单36条创新举措实行以来,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带来了巨大变化,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。日前,宁海36条经验被写入省委全会决定。
我县成功探索和实践的“村级权力36条”,描绘了中国依法治国的村级样本,国内多家主流媒体对此作了深度报道。6月29日,《浙江日报》全文刊登了《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决定(2015年6月12日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通过)》,决定对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和目标,对加强和改进基层社会治理、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。我县的村级重大事项“五议决策法”决策程序和村级事务权力清单制度被分别写进了决定的第15条和第25条。决定同时要求强化乡镇(街道)纪(工)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,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,在基层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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